楚天金報訊 本報記者楊彥夫
  網購商品將有“後悔權”了。今年3月15日,新版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(以下簡稱“新消法”)將正式實施,屆時,網民網購商品七日內無條件免費退換貨,將成為強制性規定。
  1月1日開始,京東自營類商品開始試行“新消法”,其他多家電商也將隨後跟進。業內人士分析,今後在“不由分說”的退貨新規下,中小網商的經營壓力將越來越大。
  “三包”變為“七日退換”
  據瞭解,現行“消法”對於商品退換貨採用的是“三包”政策:對國家規定或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包修、包換、包退的商品,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。
  用20年前實體交易的法規,來規範當下線上網絡交易雙方的權責,其扯不清、理不明的結果可想而知。據我省消協部門提供的數據顯示,網購投訴的數量近年來常位列各類投訴前十。其中,團購和網購退換貨的投訴位居網購類投訴的前兩位。
  而“新消法”規定: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,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、當事人約定退貨,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、修理等義務。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,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;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,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,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,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、修理等義務。
  不過,“新消法”第二十五條規定:消費者定做的、鮮活易腐、數字化商品、交付的報紙期刊以及根據商品性質不宜退貨的商品除外。
  電商新年修改退換貨政策
  “現在各電商的退換貨規定,多半出自企業和行業的自律行為,或者市場競爭從價格向後臺的延伸。”電商觀察員魯振旺表示,目前最大的問題是,各家電商網站關於退換貨的要求都不統一,五花八門的規定讓消費者疲於應付。即使最早在行業內發起7日無條件退換貨的淘寶網,對賣家也是採用的自願原則。
  記者瞭解到,雖然離3月15日還有2個多月,但已有電商開始修改退換貨政策。
  1月1日,京東宣佈從自營品類開始試行“新消法”,用戶購買京東商品7日內,可無理由退換貨。其開放平臺商家經針對性培訓後也將逐步執行“新消法”。而其他多家電商企業也表示將隨後跟進。
  魯振旺表示,“新消法”七日免費退換貨的規定,整體上統一了電商的售後體系,進一步保障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增加了經營者的違法成本。
  不過,一部分電商企業現行的退換貨政策仍與“新消法”有出入。如1號店規定“同一用戶一單購買2件以上同一商品時,不再享受無理由退換貨”;有的電器類電商則規定“大家電類屬於特殊商品,一經簽收非質量問題概不退換貨”。
  行業延伸
  中小網商或活得更艱難
  實行“七日免費退換貨”規定之後,中小電商將面臨更大的經營壓力。
  “對於天貓、京東、蘇寧易購、噹噹網、易迅網等大型電商平臺而言,‘新消法’的施行是在現有售後退換貨體繫上的完善,以及整個行業規範的統一,但是對於淘寶上的中小店家而言,則意味著競爭會更加慘烈。”業內人士說。
  業內人士表示,不少中小網絡賣家還是依循著薄利多銷的經營路線,其中9.9元包郵的微利賺信用辦法,依舊是不少新入店家採用的經營方式。但在“新消法”施行之後,若薄利商品的質量無法讓消費者滿意,有可能會招致大量退換貨,不僅影響店鋪信譽,就連快遞成本都難以保證。如此一來,中小網商家可能會考慮轉換經營方式。
  此外,分析人士表示,“新消法”中對於“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不宜退貨的商品”並未出台明確細則,這導致企業的解讀不一,也成為“新消法”執行的難點之一。
  (原標題:電商新年忙修改退換貨條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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